自杀和自残能预防吗?

                                                                       

要点

  • 自残和自杀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但基本上不可能在个别情况下进行预测.
  • 自残是自杀的一个危险因素,但有自杀念头的人继续完成自杀的比例不到 200 分之一.
  • 总体而言,良好的护理、与家人的沟通以及良好的随访都可能有助于降低自杀风险.
  • 公共教育和限制自我伤害手段的措施也很重要且有效.

每年有超过 700,000 人死于自杀.还有更多的人故意自残.因此,人们做出了广泛的努力来预测和预防这两种情况.

非致命性故意自残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女性、年轻、社会支持差、重大生活事件、贫困、失业、离婚、和以前的故意自残.

自杀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男性、社会支持差、重大生活事件、慢性疼痛疾病、自杀家族史、精神疾病和以前的故意自残.对于故意自残和自杀,手段的可用性是重要的(例如,容易获得片剂以服用过量药物).

自杀与重度(自杀的长期风险:10-15%)、双相情感障碍(10-20%)、症(10%)和酒精依赖综合征(15%)有关.此外,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故意自残的人自杀的风险会增加 30 倍.

预测自杀

尽管研究中存在这些关联,但大多数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人不会死于自杀.这是因为与这些风险因素相关的风险增加很小,尽管自杀是悲剧和影响,但(从数学角度来看)在统计上是罕见的事件.

因此,无法在个人层面预测自杀.

对此进行了很多研究,并且都产生了相似的结果.一项经典研究在出院后对近 5,000 名住院患者进行了随访,使用已知风险因素的组合来尝试预测这一高危人群的自杀情况.虽然这项研究成功地预测了 67 次后续自杀中的 35 次,但他们的模型也产生了 1200 多个“误报"(即预测了 1200 多名并非死于自杀的人的自杀).

那是因为从统计数据来看,自杀是一种罕见的事件,而罕见的事件要么很难预测,要么不可能预测.自杀的危险因素(男性、社会支持差等)既非特异性又在人群中非常普遍,因此绝大多数具有这些危险因素的人不会死于自杀.

即使对于有自杀念头的人也是如此,因为有自杀念头的人继续完成自杀的比例不到 200 分之一.这表明对自杀念头进行简单的人群筛查不太可能是有效或高效地识别有自杀风险的个人.

因此,总体而言,不可能在任何个别情况下预测自杀.

失去亲人的家庭有时认为他们遗漏了一些迹象,或者卫生专业人员应该预测自杀案件的结果.然而,从统计数据来看,任何人都无法预测个别情况下的自杀.

可以做什么?

如果无法在个人层面准确预测风险,该怎么办?很多.

首先,尽管不可能对个别病例进行预测,但仔细、现实的临床评估和风险探索对于指导治疗和为出现自杀危机或精神疾病的人提供支持仍然非常有用——尽管必须记住这些评估并没有为准确地统计预测哪些人会故意自残或自杀,哪些人不会.

不过,总体而言,良好的心理健康护理、与家人的良好沟通以及良好的随访都可能有助于降低自杀风险.

在初级保健机构(由家庭医生)对抑郁症的良好治疗至关重要,专家团队对药物滥用(包括酒精)的治疗和特定的管理也是如此.

对于情绪不稳定的可能会有所帮助,包括疗法 (CBT) 和辩证行为疗法 (DBT) 的适应. DBT 与 CBT 有点相似,还涉及小组会议、培养正念等技能,以及制定除故意自残之外的应对策略来处理情绪不稳定. DBT 具有挑战性,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非常有效地减少自我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情绪不稳定的人格障碍.

公共卫生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公共教育和限制自我伤害手段的措施是重要且有效的.

关于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销售的规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们大大减少了过量服用造成的伤害.在已知的自杀地点(例如某些桥梁)设置障碍物是阻止自残和自杀的另一种有效方法.

研究表明,大量被这种方式吓倒或拖延的人会重新考虑他们的自杀念头,而且很多人不会继续寻找其他自残方式.

因此,良好的初级保健、良好的心理保健和适当的公共卫生措施对于解决故意自残和自杀至关重要.这些措施应该针对所有人,而不仅仅是那些有故意自残或自杀念头的人.通常,没有警告信号.

扎根于医疗服务之外的方法也很重要:减少无家可归、改革刑事司法系统以及改善获得社会关怀的机会.

这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四分之一的人会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患上精神疾病.

没有“他们".只有“我们".

参考资料

Kelly, B. (2017) 爱尔兰的心理健康:患者、家庭、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和每个想要健康的人的完整指南.都柏林:利菲出版社.

Pokorny 广告.预防精神病患者的自杀:一项前瞻性研究的报告,见 Maris RW、Berman AL、Matlsberger JT、Yufit RI 编辑,《自杀的评估和预测》.纽约:吉尔福德出版社,1992 年(第 105-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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