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同性就是“同性恋”吗?

                                                                       

  关于什么是同性恋?应该怎样对待同性恋?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研究,有的已经很有研究了。

  1972年,美国政府的一份出版物公布了一位性医学家吉伯哈德对当时美国社会的估计:成年妇女有过同性恋体验的约占10~12%,男性同性恋的发生率高达20~24%。换句话说,男性同性恋者是女性同性恋者的两倍。正是在这种“现实浪潮”的巨大冲击之下,1973年,美国学会全国代表大会上,有人以承认同性恋是“一种非病态的性行为方式”为议案,提请大会表决,结果是:58%赞成,38%反对,4%弃权。

  就在这项资料的发表和这项议案通过后不到10年,即1981年,美国发现了一种疾病,专家们将它起名为获得性免疫缺损症(AZDS),即现在人们所熟悉所称呼的艾滋病。这种病的死亡率高得惊人。它主要发生在同性恋的人群之中,尤其发生在男性同性恋滥交者人群中。除此以外,淋病,梅毒,A型肝炎,B型肝炎,生殖器疱疹,细菌性痢疾,梨形虫病等,也都在同性恋者中不断地增加。这么一来,在美国,不但呼吁保护同性恋的舆论急剧衰落,而且社会上那些同性恋的“实践者”的人数也大大减少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同性恋的出没起落,并不是人类的共有和原有的天然形态和自然属性,它只是一部分人的有意的所欲所为。你可以想见七十年代初的前前后后,正是所谓“性解放”席卷美国的高潮期。有些人觉得男女之间的异性恋已经太容易太随便甚至太放松了。人往往是这样:对已经到手的觉得无所谓,觉得没多大意思,而对另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东西反倒有一种新奇感、神秘感。有些人就是在这种不正常心理或叫变态心理的驱使下,从异性“性解放”走到了同性恋滥交。从一个畸形面走到了另一个畸形面。为什么美国的同性恋大起大落得那么厉害?说句直白的话,那些敢于“以身违律”的人们到底也还怕死。即以违背人类正常的两性关系的规律的行为去试探一下“同性恋”滋味的人,亲眼看到或亲身感受到死神正在毫不客气地惩罚他们,要他们以“死亡”为代价来体验同性恋,他们是决不会干的。终于在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控制自己不再热衷于同性恋了。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同性恋的“水银柱”高速度大幅度下降的直接原因。

  由此看来,人是可以认识客观,人也是可以控制自己的。

  同性恋或向往同性恋,在一定意义说,是一种病态心理或性病态心理,但它又是可辨可控的。途径就是切断它的精神通道或心理通道。性家玛莫尔说过:“同性恋是心理动力学的、社会文化的、生物学的、情境的因素等多重原因决定的。”国外尽管不同的学派对同性恋的成因有各种分析和各种看法,但大多趋向后天环境及后天因素是同性恋的主要因素,而且。已经开始对同性恋这种病态心理和病态现象进行精神治疗。比如人们已经摸索和总结出来的就有:用“系统脱敏法”消除对异性的厌恶感,用“厌恶条件反射法”产生对同性的厌恶感,同“行为约束法”控制行为,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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