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M-5中的互联网游戏障碍
互联网游戏障碍是 DSM-5 (APA 2013)中的“进一步研究的条件".这意味着它不是 DSM 中的“官方"疾病,而是美国精神病学协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研究的疾病.经过进一步的研究,APA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决定在 DSM 的未来版本中将该疾病“正式化".
DSM-5 指出,互联网游戏障碍最常见于12至20岁的男性青少年.根据研究,人们认为,亚洲国家比北美洲和欧洲的互联网游戏障碍更为普遍(APA,2013年).
基于Internet的赌博未包含在Internet游戏障碍的诊断标准中.这是因为基于赌博的疾病诊断标准已包含基于Internet的赌博.
有一些针对互联网游戏障碍的严重程度修改器:轻度,中度或严重度.这些修饰符基于花在玩游戏上的时间以及对人的整体功能有多大影响.
总而言之,互联网游戏障碍的诊断标准包括:
- 重复使用基于Internet的游戏,通常与其他玩家一起使用,这会导致功能上的重大问题.一年内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 全神贯注或沉迷于互联网游戏.
- 不玩网络游戏时出现戒断症状.
- 容忍度的提高-需要花费更多时间玩游戏.
- 该人曾试图阻止或遏制玩互联网游戏,但没有这样做.
- 该人对其他生活活动(例如兴趣爱好)失去了兴趣.
- 即使人们知道网络游戏对一个人的生活有多大影响,他仍然继续过度使用它们.
- 该人对他或她的互联网游戏使用情况向他人撒谎.
- 此人使用网络游戏缓解焦虑或内感,这是一种逃避途径.
- 由于互联网游戏,该人已经失去或处于危险之中,并失去了机会或人际关系.
同样,尽管互联网游戏障碍不是 DSM-5 中的“官方"障碍,但APA鼓励对该障碍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以便可能将其纳入 DSM的未来版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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