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伪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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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刑事司法系统中任何被诊断患有精神错乱的人都对该系统视而不见.由于做出的解释无法提供这些过程的广度,因此很难一眼看出如何做出这样的决定.请放心,那些负责确定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的人都清楚意识到从刑法系统转移到治疗中的潜在收益.

值得的是风险与回报之间的滑动比例.轻罪或低级重罪不太可能引起精神错乱,因为住院(医生确定是否适合出院)可能会超过入狱时间.同样,我看到患有明显的人在逃避精神错乱的辩护时,转而采用了确定的徒刑而不是无限期的住院治疗.

那么,我们如何区分假装的精神疾病与实际情况呢?首先,与精神病患者长期合作可以教给与或精神病有关的细微差别之一.有难以模仿的明显迹象和症状.幸运的是,许多试图伪造症状的人要么太聪明,要么就不够聪明.他们追求精神病的低落果实,即听到声音或看到不存在的东西.此外,他们在持续20-40天(或更长,如果需要的话)的评估期内无法保持相同的行为模式.在接受心理医生或家采访时,真正的精神疾病症状不会停止.

严重精神疾病的标志是认知能力的混乱,很难模拟.它涉及将逻辑思维过程脱轨成无意义的意识流.即使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可以通过设法避免被警察抓获而表明自己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是错误的,那么该人也可以承担责任.出于工具性目的而犯下的罪行(例如报仇,个人理财收益,愤怒或热情之火)很少是精神病的产物.

真正的精神错乱(精神病的法律定义)导致了反映疯狂的犯罪:自发的,思想错误的,毫无道理的.我们寻找肇事者表现出的行为先例.医疗记录,家人,朋友的抵押品以及以前的犯罪历史都为确定刑事责任提供了背景.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通过心理测试来支持这些数据,旨在提供有关精神病或假装疾病的客观证据.当所有信息收集完成后,我们提出意见.在我们的对抗性刑事司法制度中,赞成刑事责任的专家意见可以被反对意见所反对.然后由事实判断者(法官或陪审团)作出判断.

即使如此,这也是一个充满冲突的系统.以热那亚家族的黑帮老大文森特·吉甘特(Vincent Gigante)为例,他花了数年的时间开发出一种疯狂的认罪请求,以便在被捕时使用.他是附近的固定装置,穿着浴袍走来走去,喃喃自语.几位备受推崇的法医精神科医生对吉甘特进行了检查,意见参差不齐.在他生命的尽头,他对许多罪名表示认罪,包括妨碍司法公正-默默地承认出于精神错乱的目的而伪造了疯子.但是,他的认罪涉及对一些帮助他实施精神错乱计划的家庭成员的豁免权.

最后,确定刑事责任的过程与其他刑事司法系统一样,是人类努力的产物.因此,它预计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故障.但是,毫无疑问,这样的评估是必要的,我们将努力提供更准确的信息,以协助法院处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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