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事迹和心灵的危险状态:电视评论评论

                                                                       

我在这里的目的是向今日的读者,这些热门节目的普通用户以及广大公众提供替代的声音,并为那些受到通常的心理学专家支持的人提供更为平衡的观点备受瞩目的刑事案件.希望我在法医和临床心理学领域的杰出博客作者在 PT 上,现在这个数目越来越多,其他人可以随时参加这个开放论坛并发表他们所学到的意见,观点和反应这些犯罪方案的专家小组推定的人.我还将邀请和鼓励 PT 读者发布自己的问题,就像电视观众打来的电话一样,我们在这里的重点是法医学和临床心理学.正在进行的在线对话可以提供必要的替代方法,并补充大众媒体每天向消费者展示的内容.

去年下半年,在《南希恩典秀》上讨论的一个轰动性刑事案件是所谓的“蓝眼睛的屠夫"苏珊·赖特(Susan Wright).赖特现年34岁,于2004年被判处杀害其丈夫杰弗里(Jeffrey)罪名成立,2003年年仅34岁,并被判处25年监禁.在两个孩子睡觉时,当他被绑在床上时,她在丈夫身上滴了热蜡,致命地刺伤了丈夫200次.然后,她将他的流血尸体埋在了后院.后来确定她已经给他滑了GHB(所谓的约会强奸药),也许是让他变得更加被动.但是由于当时据报道无效的法律代理,赖特在这些诉讼的处罚阶段受到重审,她的新辩护包括所谓的“与现实决裂",并且是“受虐妇女综合症"的被指控受害者.另一个令人不安的故事掩盖了十岁的扎赫拉·贝克(Zahra Baker)的谋杀和肢解的每一个可怕细节,扎哈·贝克是一位假肢聋的癌症患者,可能是她的继母和/或亲生父亲.最近还有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个奇怪的年轻人马修·霍夫曼(Matthew Hoffman)据称残酷地杀死了两名妇女和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将肢解的尸体掩藏在枯死的树干中,并保留了受害者十三岁的其中一个.岁的女儿被假定为性俘虏. (请参阅我以前的文章,以获取更多涉及严密的案例,包括所谓的克雷格名单杀手,德鲁·彼得森,凯西·安东尼,乔兰·范德·斯洛特和其他一些人.)

我们对这些令人不安但动人心弦的刑事案件的共同魅力是什么?他们怎么能做到呢?谁犯下这些恶行?什么律师,法官,陪审团和电视观众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希望知道如何理解无意义的暴力:施暴者是邪恶的吗?什么是邪恶?邪恶起源于何处?还是被告患有?如果她或他不是邪恶的,而是精神病患者,那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可以治疗吗?如果可以,如何治疗?将来该个人的破坏性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如何?这个人应该为自己的邪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吗?如果是的话,适当的惩罚是什么?通过提出这样的微妙而深远的疑问,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力求更好地理解被指控和起诉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广泛背景和前兆.这相当于人类理解邪恶的英勇努力.我们的系统允许与专业的专家进行磋商的事实表明,心理水平非常高:家和精神病医生可以并且确实向法律程序注入了有关破坏性人类行为和危险心理状态的宝贵信息,包括邪恶的原型现象.

在像南希·格雷斯(Nancy Grace)这样的受欢迎的有线电视节目上,律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警官,犯罪学家,法医病理学家和其他假定专家每天都会对此类恐怖案件进行介绍和评论.在法院,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等专家证人必须先根据其资格和经验得到法院的批准,然后才能作证.例如,在洛杉矶县高等法院中,只有经过司法鉴定的有执照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被任命为被批准对法院的刑事被告进行司法鉴定的小组.格蕾丝女士本人曾是一名刑事检察官,她似乎总是能很快得出结论,并坚持认为,在如此严重的案件中,不存在精神疾病.根据格蕾丝女士的说法,如果暴力施暴者可以实施该行为,然后试图掩盖或说谎,那么他或她就不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相当愤世嫉俗.毫无疑问,格雷斯女士在担任过广泛的检察官职务时,因精神疾病而招致法律上的疯狂或能力下降,从而使设计师的辩护过多.我明白了.她渴望在法律上评论此类案件时表现出法律上的精明,持怀疑态度,坚定的受害者权益倡导和刻薄的常识.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即使拥有所有前线经验,她仍然表现得天真,不知所云.在精神疾病方面是具体的.事实是,委员会及其随后掩盖暴力或其他形式犯罪的尝试并不一定排除存在严重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常规伴侣之一是接受过训练的婚姻和家庭治疗师,她不假思索地支持主人,例如,她提到上述苏珊·赖特(Susan Wright)是一个``社会交往者''和``sadist'',他们显然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与现实决裂"的经历,并且如果她遭受了辩护方所谓的“受虐妇女综合症"中常见的极端情绪困扰,她谁也无法犯下这一罪行.评论员继续得出结论,受虐妇女无法清楚地思考犯下这种罪行.胡说.两者都没有与被告赖特女士有任何直接联系.而且,对于这个人以前的心理健康史和以前的长期行为模式,他们都不了解,如果有的话,这将是做出如此重要的临床判断的前提.然而,他们俩都随随便便就完全放弃了有效的精神病防御的可能性. (陪审团显然同意:赖特女士的判决后来得以维持,尽管在第二次审判中她的刑期略有减少.)

关于格蕾丝女士,我想说她很可能与大多数检察官一样对疯狂的精神辩护偏见.甚至陪审团也很难处理精神病辩护,例如因精神错乱而无法不认罪(NGRI),这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极为困难.实际上,只有不到1%的陪审团审判采用了这种辩护.其中,只有大约四分之一的人因精神错乱而被判无罪.但是根据我在这类案件中作为法医心理学家的15年经验,事实是,有时(通常)暴力犯罪者会这样做-进行认真的法医评估,包括重建他们在危险品发生之前,之中和之后的危险心理状态.所谓的犯罪-患有严重且可诊断的精神疾病,无疑在犯罪行为中起着一定作用,但可能符合或可能不符合针对精神错乱的严格法律标准.这些严重的精神障碍通常包括性格障碍,如交际,自恋和反社会.否认这一点,在这种被告中可能出现的精神病,人格障碍和其他使人衰弱的精神疾病的现实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天真.真正缺乏心理成熟度.这种致命和危险的心理状态的琐碎化.当然,法律上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哲学上的问题)是被告在犯罪时是否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现在,我们可能会期望像南希·格雷斯(Nancy Grace)这样的前任刑事检察官这样的立场如此.她是律师,而不是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医生. “法学博士学位,而不是医学博士学位"正如她自己有时讽刺地宣称的那样.而且,正如我之前指出的(请参阅我的前一篇文章),另一位常客和自称是犯罪剖析师的人,虽然不是经过正式培训或获得许可的任何形式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但仍会自动呼叫几乎所有讨论过的暴力罪犯一个“精神变态者".轻松标记任何暴力罪犯的精神病患者似乎是为了弥补她缺乏临床培训的尝试.这种不加区别的称呼也可以否认一个令人恐惧的事实,即我们所有人-即使是那些远未达到心理疾病诊断标准的人-在正确或错误的情况下,也能够做同样邪恶的事.从定义上说,精神病患者(与任何类型的人格障碍一样)必须表现出长期的,僵化的和普遍的主观经验和行为方式,导致自或成年早期以来临床上显着的困扰或损害( DSM-IV- TR ).因此,在犯罪之前没有某种可追溯的慢性病史的暴力罪犯从技术上讲可能不是精神病患者.最可怕的现实是,大多数犯有这些节目所描绘的暴力罪行的人实际上不是精神病患者,社会病患者或反社会人格,而是普通百姓-受重伤的人不堪重负,被生命,愤怒,激怒所压倒或击败充满生气的人-他们在处理自己的问题和情况时做出了极具破坏性的决定,尤其是对他们的不满情绪,怨恨或愤怒的处理. (请参阅我以前关于愤怒障碍的帖子.)

考虑到邪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甚至更难以解释.但这正是此类节目的专家试图做的事情:讨论并分析令人困惑的邪恶心理.然而,这些本质上的法医评论通常缺乏足够的心理深度,法律经验以及对人类邪恶的复杂过程和性质的理解.实际上,也许是将电视专家对这些节目的讨论范围扩大到现在包括《今日心理学》的专家评论,这将为神秘人物提供更加丰富,平衡,纹理化,澄清,补偿性和纠正性的观点.恶行和据称是恶行的人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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