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数字媒体和病态统一性

                                                                       

许多家在写作中都特别强调了社交联系.有人提出,缺乏社交接触会破坏个人的,甚至我们作为人类也无法帮助建立社会关系,因为我们的大脑被这种“连接"了.的确,如果一个人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社会交往,那么由此产生的孤独感就会带来绝对的痛苦-这种现象在许多社会都是祸害.但这与说缺乏社交联系可能造成毁灭性的说法并不完全相同,这里的关键词是“想要".但是,对于许多社交媒体公司来说,对社交联系的假定需求已成为卖点,他们暗中声称提供一种可以满足这种需求并实现人类基本功能的服务.问题是不一定如此,相反的负面影响(缺乏隐私)在心理环境中通常没有被考虑.

有很多关于维护个人数据隐私权的文章,甚至是法律法规.当然,他们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很少.为何如此,这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并且反映出与缺乏隐私的人所发生的事情相比,对数据安全性和对数据保护的关注日益高涨.后者令人惊讶,大约在50年前,非人性化在心理机构中的作用是一个热门话题,而这场辩论的各个方面都集中在对个人隐私的否认上.从那时起,这个话题就从心理学研究的前沿移开了.但是,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大量使用,以及对社交网络,资本化社交联系和共享(给予!)的重视,也许需要重新考虑心理隐私的作用.也许隐私对人类的功能与社会接触同样重要-我们甚至可以问为什么,当我们进入一个无所不包的数字时代时,关于社会接触的重要性的研究现在已经超过了对隐私需求的研究?

对文献的搜索表明,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都非常积极地指出隐私的重要性,这在玛丽·米德利 1 和乔治·史坦纳 2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定义隐私,而Moore 3 为该领域提供了出色的概述:" Warren和Brandeis称其为'孤独的权利'.Pound和Freund定义了在人格或人格扩展方面的隐私."在伦理学工作中,隐私被视为生物学的必需品,既调节对自我的外部刺激,也调节对他人的信息流 4 .可悲的是,这些关于隐私和心理功能的争论几乎没有渗透到数字行为的研究中.

事实上,隐私的类型很多, 3,4 ,但是它们通常分为两大类:“物理隐私"和“信息隐私".两种类型都与缺乏隐私对身体和心理功能的后果有关.例如,当啮齿动物被迫过度拥挤时,会导致肾上腺功能障碍和生殖衰竭 4 .尽管过度使用互联网会对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但我们不能(至少目前尚未)将这些影响归因于过多的社交网络缺乏隐私.对于当前研究与社交媒体使用相关联的隐私缺乏的目的而言,理学的发展更有意义.讨论的一个很好的起点是对啮齿动物的另一项研究:过度拥挤的老鼠会变得无法进食,除非在其他老鼠在场的情况下,这会导致更加拥挤的情况,更差的社会条件和更小的社会距离,这使问题一直存在.这种效应被称为“病理性统一性" 5 .

问题是,我们是否在社交媒体使用方面看到了“病态统一性",尤其是在年轻用户中?在这方面,有几份报告是相关的;当然,没有一份报告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其中有几份报告着重强调了人们对隐私态度的特征,这给人类社交媒体用户带来了“病态统一"的可能性.

在围绕“隐私悖论"的文献中可以看到缺乏对个人隐私的关注(甚至无视)的迹象. 6 人们说,他们高度重视个人隐私.与自己有关的数字保存信息.但是,在检查他们的行为时,尤其是在使用隐私保护保护措施方面,人们会泄露大量个人信息,而不会考虑谁会看到这些数据.从表面上看,共享的需求似乎比隐私的需求要重要—至少是在线的,因为离线产生的相应影响并不那么容易记录在案.事实似乎如此,这可能是在此背景下调查数字行为的特殊原因. “隐私悖论"背后有多种原因,但其中一些似乎指向一种效果,而社交联系的需求过大则无法轻易解释这种效果.

部分问题可能是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正在留下数字化的人生轨迹 6 .在一项研究中说明了该问题的另一部分,该研究发现,尽管人们担心自己的在线隐私,但他们认为加入一个团体的好处胜过披露敏感数据的风险 7 .目前尚不清楚这是因为他们对社交有“生物学上的需求",还是在长时间的“数字拥挤"之后有条件地待在人群中.

另一个促成因素被称为“第三人称效果". 8 最初是针对电视广告进行研究的,它假定人们认为媒体对他人的影响大于对自己的影响.最近有关社交媒体和互联网使用的研究 9 发现,对于那些拥有更丰富互联网经验的人来说,对个人隐私的漠视程度更高,他们认为用户已经获得了对其隐私保护措施的强有力控制,其他人更容易受到破坏性的自我披露.对与众包服务 10 相关的数据的检查也显示出对自己和他人隐私风险的不同理解.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感知社交距离越大,感知到的隐私知识越多,则与隐私风险有关的“第三人称影响"就越大.两者都是必须学习的因素,而不是“硬连线".

我们显然很容易受到缺乏隐私的保护,而我们对数字媒体的接触使我们更加脆弱.后一个事实表明,一个简单的假设,即“社交联系的大脑连接",并不能解释数字共享的必要性.相反,由于暴露于过多的社交网络中,仍有可能出现“病理性的团结".尽管目前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但考虑到与数字使用相关的其他负面影响,这种可能性可能值得进一步探讨.这些考虑因素还表明,在数字世界中侵犯隐私的心理方面,而不仅仅是法律方面,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参考

1. Midgley,M.(1979).野兽和人.自然,281(5730),336-336.

2. Steiner,G.(1987).乔治·史坦纳(George Steiner):一位读者.牛津大学新闻点播.

3. Moore,A.D.(2003).隐私:其含义和价值.美国哲学季刊,40(3),215-227.

5.卡尔霍恩(J.B.)(1963).空间的社会用途.

6. Taddicken,M.(2014年).社交网络中的“隐私悖论":隐私问题,个人特征以及感知到的社会相关性对不同形式的自我的影响.

8.戴维森(W.P.) (1983).沟通中的第三人称效果.舆论季刊47(1):1-15.

                       

大众心理健康网(www.dzxl1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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