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不同类型的自恋者?

                                                                       

Image by Gerd Altmann from Pixabay.
来源:图片来自Gerald Altmann,来自png.

参考奥维德(Ovid)关于回声和水仙的故事,人们通常将自负感强和自负的人称为自恋者.从人格的角度来看,所有人都可以放在一个连续体上,代表一个人通常具有哪种自恋倾向(此外,某些人可能被诊断出患有自恋型).

自恋的建构引起了研究人员和非专业人士的广泛关注.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人们将自恋者与不同的特征(甚至是相反的特征)联系起来.

例如,一些自恋者被描述为迷人,自信的人,被别人喜欢,并且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相比之下,其他自恋者则被描述为总体上傲慢,剥削且颇具侵略性.

与这种(相反的)描述一致,研究人员很久以来就承认自恋者可以具有截然不同的特征.但是直到最近,他们才积累了详尽的经验证据,证明可以清楚地区分自恋的表现形式.

自恋不同表现形式的最新证据

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迈克尔·克劳(Michael Crowe)及其同事将来自46种自恋量表和次量表的300多种物品放在一起,并要求将近600个人填写该物品清单.在不同的分析中,研究人员发现支持区分三种不同的自恋因素,他们将其称为代理性,自我中心拮抗和自恋.

使这些结果有趣的原因不仅在于研究人员基于哪些自恋因素做出的决定是基于一项包含许多现有自恋问卷的项目的研究结果(因此并非基于包含以下内容的研究的结果)做出的决定:仅来自一些预先选择的度量中的项目).值得的是,他们的发现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近期跨工作组和国家进行的其他调查. Mitja Back(以及其他人)建议简短地描述一下自恋,自恋和神经自恋的三种表现形式.

自恋,对立和神经自恋

粗略地说,代理自恋主要是指对自己的夸张自大,对立自恋主要是指为他人谋取私利的意愿,而神经自恋则主要是指需要获得他人积极反馈的需要.重要的是,尽管代理,对立和神经性自恋伴随着不同的态度,认知和行为,但三者仍然享有强烈的应享权利和优越感.自恋型人会首先考虑自己,并觉得自己有权这样做,这是相互重叠的.

鉴于自恋的不同表现形式,问题是什么决定了自恋程度高的人会发展成哪种表现形式.在这方面,需要以自恋的不同表现形式的现有知识进行更彻底的纵向研究.尽管如此,以前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自恋程度高的人之间存在某些遗传和环境因素,而其他因素似乎会影响一个人是否表现出较强的自恋,拮抗或神经质的自恋倾向.

Image by Lisa Runnels from Pixabay.
来源:图片由Lisa Runnels提供,来自png.

那么,自恋者到处都是吗?

如上所述,人格心理学家将亚临床自恋视为一种特征,人们通常可以将其保持在较低,中等或较高的水平,只有极少数人表现出极高的水平.此外,可以说与某些公共观点相反,最近的研究(由Eunike Wetzel领导)比较了三个大学生群体,这表明自恋倾向实际上在过去几年中有所下降.但是,本文描述的发现告诉我们,自恋者可能以截然不同的形式出现,从迷人到过于激进,再到弱势群体.因此,有时可能很难检测出一个人的感觉和行为是一种强烈的内在意识的表达,这种感觉是一种有权获得比其他人更多的应得的权利,因此强烈地将自己的利益置于他人之上.

Facebook图片:IVASHstudio/Shutterstock

参考

人格与个体差异百科全书.纽约,纽约:施普林格.

个性杂志. https://doi.org/10.1111/jopy.12464

心理科学 28 ,1833-1847. https://doi.org/10.1177/0956797617724208

                                               
1
订阅评论
提醒
0 评论
内联反馈
查看所有评论